审计署京津冀办采取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9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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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采取了全办集中学习与支部责任落实两结合的办法,收效较为明显。该办党组要求办处两级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基础上,各支部(处室)明确支部书记和廉政监察员职责,完善支部的廉政制度等。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构筑思想防线。该办提出“廉政工作教育为本”,各支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廉政教育:一是见缝插针,开展理论学习,将廉政教育贯穿于现场审计工作的间隙;二是因时制宜,召开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在审计现场,因地制宜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题的支部活动。
    二是完善监督措施,用制度规范行为。为深入贯彻执行审计廉政纪律,该办各支部建立了相应的廉政监督措施:一是实行廉政工作支部书记负责制。二是坚持廉政工作的制度化和日常化。三是坚持“严格遵守,从严查处”的基本原则,在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这一原则上,该办要求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做到两个一样,即:审计现场与非审计现场一个样,牵头组织项目与参与项目一个样。四是坚持“依法审计、以廉促廉”的工作方针,该办各支部倡导审计组以自身的廉政作风净化小环境、影响大环境,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廉政建设。
    三是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在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时,该办各支部主要抓住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四个具体责任人,即审计组组长、审计小组组长、经费管理员、廉政监察员。大组组长负总责,各小组组长和经费管理员负具体责任,小组长负责所在审计现场廉政工作的把关和具体执行,经费管理员协助办理;廉政监察员负责监督,并协助大组组长对有关问题做出处理。二是守住三道防线,即进点、审计、撤点三个环节。(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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