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哈尔滨办创新绩效管理模式 努力提升审计工作绩效水平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7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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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办紧紧围绕刘家义审计长“抓住优势,提振信心,趁势而上,奋发拼搏,争创一流”的指示精神,努力创新审计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推行审计绩效管理机制,以全办总体工作目标为统领,以绩效考核为标尺,激发审计干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落实科学审计理念,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绩效水平,努力实现全办的可持续发展。
    深入分析、寻找差距,明确绩效管理目标与重点。2009年以来,哈尔滨办为贯彻落实刘审计长的指示精神,认真分析总结了影响和制约特派办加快发展的主要瓶颈,提出长期以来实行的优秀处室、先进个人等评先选优制度存在处室和个人工作成绩与特派办总体发展目标相脱节、审计成果未考虑投入产出关系等弊端,其实质是“矮子里面拔高子”,导致了审计工作创新意识差、工作标准低、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为有效扭转这种情况,变“评先选优”为“争先创优”,实现“高子里面拔高子”的良性竞争格局,2010年年初,哈尔滨办在对近两年来审计署对特派办综合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逐项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了绩效管理模式,确立了加强绩效管理的总体思路,提出了更高的特派办发展目标,并将全办目标分解为审计信息、专题报告、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信息化建设、理论研究、审计宣传等若干子目标,经过“两上两下”征求意见后,由各处室签订“军令状”,将考核指标与工作成果、人员和经费投入对比情况作为考核的基础,激励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有效激励、逐层落实,科学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为提高工作绩效,实现全办审计工作总体绩效目标,哈尔滨办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综合比较、有效激励”的原则,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一是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和各处室能力基础,将全办整体绩效目标分解到各处室、落实到每个审计人员的工作中,科学制定绩效指标和考核标准。二是对于具体的指标设定和标准确定,主要通过自上而下分解目标和自下而上调整反馈的双向沟通机制保证目标的切实可行,使每个审计人员明白自己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应该达到“什么标准”、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三是相关指标设定尽量选择可以量化考核的指标,避免定性指标的主观判断,如业务处室绩效目标设定不仅包括具体的审计成果数量和质量标准,还包括审计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理论研究与宣传等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综合部门绩效目标设定将日常工作内容分类目标化,细化指标内容,突显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支持职能。四是对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实施动态化管理,每年根据审计项目特点和审计环境变化调整绩效目标。
    深入动员、完善制度,确保绩效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哈尔滨办一是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通过大会动员、形势分析讲座、处室学习讨论等形式,使全办干部充分了解实行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障绩效管理理念深入人心。二是根据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各关键环节和阶段特点,吸收已有的制度建设经验,不断探索更加具体、符合自身特点的制度内容,不断完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体系。三是根据署综合考核办法,结合审计工作和管理实际,将所有工作分类,落实目标与责任机制,并将绩效目标与考核评价、激励奖惩、职务变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办事有依据、按程序、讲证据、可检查、有奖惩,努力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提升全办工作的综合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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