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两手抓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2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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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和审计署有关文件精神,在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中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审计工作中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一手抓机关财务管理中对发票真实性的审核力度,采取措施,严格管理,增强机关的自身免疫力。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通过组织全办职工学习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文件,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蚀国家税基,诱发偷税、骗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威胁国家经济和税收安全,而且也为财会造假、贪污贿赂、洗钱诈骗、侵吞国家资产等其他经济犯罪提供便利,是危害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毒瘤”,应该坚决予以打击。

    二、高度关注,重点监督。该办结合正在开展的审计工作加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在审计实施方案中把查处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作为重要方面,要求审计人员高度关注被审计单位发票使用情况,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被审计单位使用假发票的行为。同时,对审计发现的发票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以审计信息的方式报送审计署。

    三、事前控制,加强审核。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杜绝机关内部使用假发票行为的发生,该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及时下发通知,加强事前控制。在通知中要求办机关各单位在支出公务经费、外勤经费时,应严格遵守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包括:支出部门办理支出时,应严格控制现金交易,超过现金管理条例规定金额的支出须转账支付;购置大额办公用品须附商品明细清单;严禁接收、使用虚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等。一旦发现发票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二是积极宣传引导,防患于未然。财务部门积极向职工宣传识别真假发票的方法,如出差异地时,按《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要求到定点饭店住宿、消费;尽量到正规的商店和饭店实施采购和消费;索要发票前明确要求对方提供真实发票,否则到税务局举报;拿到发票后,及时登录税务局发票查询系统识别发票真伪等。三是加强审核监督,确保支出票据的真实性。财务部门在日常报销审核过程中,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每一张票据进行严格审查,对不合规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每年还组织业务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进一步对票据进行核实,确保支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兰松萍、瞿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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