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讲程序重民意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9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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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开展了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该办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党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为原则,讲程序重民意,充分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

    一是选举内容全公开,保障党员的知情权。该办及时将换届选举程序、候选人产生办法、换届选举大会议程以及具有选举权的党员情况等信息,通过审计专网、处室邮箱、手机短信等方式,在全办范围内予以及时公开,使全体党员干部心中有数。

    二是选举过程讲程序,保障党员的参与权。该办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在事先征求全体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出选举方案和候选人产生办法,并及时上报重庆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召开了换届选举大会,积极动员全体党员充分认识自身的民主权利和义务,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换届选举工作;由全体党员民主投票,进行差额选举。

    三是选举结果重民意,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在各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进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提名情况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后,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确定预备人选,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最后通过全体党员直接投票,现场监票、唱票,现场公布结果,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

    四是党员代表全程参与,保障党员的监督权。由各党支部在全办正式党员范围中民主推选出2名监票人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保证了选举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对上届机关党委工作总结进行认真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保证了机关党委工作情况置于“阳光”之下,为全体党员所周知。(范安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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