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沙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审计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2日】
【来源:审计署长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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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开展“解难题,振士气,促发展,创先进”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采取多项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有效提升了审计质量。

    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该办从实际出发,秉持“精简、实用、高效”的原则,坚持对现行75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并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通过清理,继续有效保留的20项、需进一步修订完善的30项、需合并修订的18项、废止的10项、新增加5项,最终形成规章制度65项。其中,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办法》、《优秀审计项目考评办法》、《审理复核办法》、《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等若干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用科学的规章制度管理审计项目,规范审计行为。

    从源头抓起,审定审计实施方案。为加强审计项目管理,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果,该办从审计项目源头抓起,通过审计业务会议对重点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审定。该办要求各业务处室认真开展审前调查,结合审计工作方案,编制科学、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经法规处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定。办领导和办公室、法规处、业务处室以及计算机处的负责人员出席会议,对审计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讨论,突出审计项目特点,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起到对现场审计的指导作用,使审计人员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

    积极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严把审计质量关。该办以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大力开展审计项目的审理工作,严把审计质量关。法规处采取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阶段就提前介入的方式,审理复核相关审计资料,即对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及反馈意见等进行全面审理,并积极与业务部门沟通,严格控制审计质量,确保审计报告及时上报。(李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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