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坚持内部情况通报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0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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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增强纪检工作的透明度,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2009年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下述内容进行定期通报:一是中央、审计署、上海市近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二是本办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有关会议精神及部署、指示要求的情况;三是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四是处室和审计人员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审计纪律情况;五是纪检部门对审计组廉政巡查和回访情况;六是廉政建设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等。通报主要采取《内部情况通报》的形式,原则上每半年通报1次。同时,结合有关会议和兼职廉政监督员培训等机会,进行宣传解读。该制度实行一年以来,上海办共进行了3次廉政建设情况内部通报,并取得较好效果。

    在最近一次内部情况通报中,上海办以 “狠抓廉政学习,推动各项措施落实”为主题,通报了2010年以来,办党组贯彻落实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狠抓廉政学习、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计项目廉政跟踪检查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全办处级以上干部提出要求: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忧患意识,增强执行廉政纪律的紧迫感、责任感;二要自觉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审计公务回避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廉政规定;三要正确处理学习与践行、自律与他律、个人与集体、权力与责任、工作与生活、人文关怀与严格管理等关系;四要经常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考核,防患于未然;五要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结合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注意揭示制度和体制方面的漏洞,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

    内部情况通报制度这种形式有利于全办人员了解中央、审计署、上海办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增强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对教育审计人员、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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