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哈尔滨办积极探索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化”模式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7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办在对全办审计质量控制工作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剖析的基础上,对署、办两级40多个涉及质量控制的文件进行整合提炼,梳理出关键控制点和控制要求,并加以编排细化,研究制订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试行规范》包括1个主规范、5个子规范、1套控制流程图和40余个审计相关文本模板。其中,主规范4000字,按照审计工作流程,对审前调查、审计实施、审计审理直至审计结果落实的审计质量控制全过程,清晰简练地提出了控制点和控制要求;子规范共1万字,针对审计取证、封存资料资产、查询单位账户和个人存款、审计结果处理等比较复杂的控制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控制流程图共15张,有总有分,对各个控制环节的责任者、控制要求、操作流程予以图示说明;审计相关文本模板对审计质量控制全过程中,所有需要以纸质资料留下审计操作痕迹的审计文书和文本,提出了规范格式和统一的质量标准。《试行规范》按照审计工作流程,力求打造“一站式”、“傻瓜式”的质量标准和操作手册,强化对审计行为合法性和操作执行标准化的控制,突出对提升审计成果的控制,以实现审计人员和审理人员一册在手,就能基本达到控制要求的目标。
    《试行规范》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强化对审计行为的控制,防范质量风险。主要是强化对审计权力的制约、强化对审理人员的行为控制;二是对审计操作进行标准化控制,减少随意性。主要是告诉应当“做什么”、“怎么做”、不做“怎么办”,以保证审计质量控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三是抓住三个关键点,突出对审计成果的控制。主要是强化对制订审计实施方案的控制、强化对执行审计实施方案的控制、强化对报出审计结果的控制。
    《试行规范》的实施,使审计质量控制初步实现“标准化”,统一了对审计质量控制规定的理解程度,较好地解决了“先审计、后审批”、“先审计、后包装”等问题,形成“生产者有标准、控制者有依据、决策者有抓手”的良好局面。同时《试行规范》,也需要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张琦)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