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济南办认真组织跟踪检查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8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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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根据审计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把2010年确定为该办“审计整改年”,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上半年,济南办对去年以来已完成的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和扩大内需专项审计调查、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等6个项目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督促落实,对2008年以来组织实施的金融领域11个项目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回访检查。

    通过跟踪和回访检查,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落实,少数一时难以整改和落实到位的也制订了整改计划。据对上述6个项目审计整改情况统计,审计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有92个,已经整改的有59个,整改率64%;提出审计建议23条,已采纳或落实19条,审计建议采纳落实率为83%;重点回访检查的11个金融审计项目,审计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有120个,已经整改的有110个,整改率90%;提出审计建议60条,采纳54条,审计建议采纳率也达到90%。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领导高度重视。如,济南办开展的山东省扩大内需专项审计调查结束后,山东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姜大明省长、王仁元常务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各级有关部门,逐条梳理,明确责任,抓好整改。再如,山东省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专项审计调查结束后,山东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抽查的4个地市及时向济南办反映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产生原因及有关整改情况,对整改未到位的问题提交了书面说明,财政部门还派出检查组专门到有关市地进行核实情况和问题,督促整改。

    二是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得力。检查发现,多数单位把审计发现的问题表格化,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状态和处罚情况等内容。如,2010年3月,对山东省2009年和2010年两个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报告反映的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中,发现审计提出的15项问题有11项问题已经整改、2项问题因客观原因未进行整改、2项问题已经制订了整改时间表。

    三是强化问责,加大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力度。有的单位在落实审计发现问题和提出审计建议的同时,按照问责制要求,加强了对责任人的处理处罚。如,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有关单位,对17人给予行政处分,有18人被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其中已批捕4人),另有33名施工或监理责任人员受到处理。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如,针对扩大内需审计调查中发现的融资平台为项目提供担保贷款存在债务风险的问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融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规范政府融资载体建设、严格政府融资运作程序、强化监管措施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要求各地加强政府融资管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山军辉  徐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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