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顺利完成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1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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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顺利完成了2010年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审计署批准,这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共设6个副处级领导岗位、2个正处级非领导岗位和4个副处级非领导岗位,其中副处级领导岗位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述职演讲、民主测评(推荐)、面试、确定考察人选和组织考察、任职公示、决定任免等9个步骤和环节,12名干部从23名干部中脱颖而出,对缓解上海办处级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状况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在办党组的高度重视下,上海办成立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人事教育处,党委、纪检等部门给予了密切的配合,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圆满进行。

    第二,群众监督,全程公开。对于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和考察人选的确定,该办采取了公告的办法,以便于接受群众监督;笔试委托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命题、监考和阅卷;民主测评(推荐)环节,监票人和计票人由法规处、人事教育处和机关党委分别派员担任;上海办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三,量化评分,公平公正。此次选拔任用工作,采取量化评分的办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竞争副处领导岗位的笔试成绩权重20%、民主测评分数权重20%、面试成绩权重20%、党组成员综合评分占40%。参加处级非领导岗位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得分即为最后综合成绩。民主测评(推荐)环节,办党组成员民主测评占30%,处级及以下干部民主测评占40%,所在处室民主测评占30%。此次选拔任用工作中,13名考察人选和12名拟任职人选,均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得以确定,得到了群众的赞扬和肯定。

    选拔任用过程中,该办对处级实职干部和虚职干部的选拔坚持不同标准,不搞“一刀切”。(马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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