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郑州办采取措施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1日】
【来源:审计署郑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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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办通过开展“制度重建年”、“制度执行年”和“制度完善年”活动,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该办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以形成讲程序、重效率的良好氛围,实现机关管理的依法、合规、高效、透明。

    一、实行处长负责制,加强学习监督。该办重视对涉及机关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的掌握和学习,由处室主要负责人亲自制订学习计划和安排学习内容,定期开展制度学习活动;在外地审计的业务处室在审计地点灵活掌握时间,就地开展制度学习活动;各处室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机关事务,在执行中做到经办人、处室主要负责人层层把关,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和引导,定期通报执行情况。各综合部门要分工负责对口制度执行的日常督促和引导,并向法规处定期通报相应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反馈意见。由法规处组织相关综合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定期对全办制度学习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就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提出修改建议,在执行中进一步完善相应制度。

    三、严格执行督办制度。充分利用办公楼字幕显示屏及局域网两个平台加强对重要事项的督办。由办公室每周通过显示屏公布本周督办事项、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凡列入督办事项、未按时保质完成的工作,办公室应将督办情况如实向办领导汇报并责成有关处室落实。在办局域网设立制度执行公告专栏,由各综合部门定期通报对口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违反制度次数较多的处室,取消该处室人员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何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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