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沙办与金融监管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
【来源:审计署长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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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在金融审计中,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等金融监管机构逐步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既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又反映体制机制等制度问题,更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效果明显。

    一是积极建立工作联系沟通机制。派专人与金融监管机构建立长期工作联系,取得银行业监管的一手资料,真实掌握银行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大大提高了金融审计的效率。

    二是享有征信系统的查询权限。经与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沟通,为该办开放全国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查询权限。该办在延伸审计中,运用征信系统核实企业贷款和对外担保的整体状况,查证个人的资信情况,为问题的查处取得重要证据。

    三是充分利用监管机构的数据信息。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机构数据全面的作用,如,利用直接投资外汇信息管理系统、外汇反洗钱信息系统等了解外汇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为反映热钱流入等问题打下基础。

    四是及时掌握银行业的最新动态。通过工作联系,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定期向该办寄送工作简讯等内部刊物,便于该办及时掌握全省银行业发展中的新动态,注重分析当前热点和重点问题,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金融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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