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深圳办落实审计长批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0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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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署办公厅关于转发刘家义审计长批示和《北京青年报》评论员文章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就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严格审计纪律、从严治理审计队伍、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展开深入讨论,提出切实改进措施。

    一是正视舆论,敲响思想警钟。要正确看待舆论及媒体评论“海门接待门”事件,将其作为社会对审计机关的警醒、信任、支持、爱护和关心,和对审计人员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不辱法律和历史赋予的使命之殷切期望,进一步敲响思想警钟,更加严格地遵纪守法,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

    二是执政为民,牢固树立“三种意识”。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公务员意识、审计人员意识和纳税人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审计机关肩负着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必须正人先正己,切实做到执政为民、勤政廉政,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的责任,在日常公务和办事中要坚持低调简朴的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行为,努力树立清正廉洁的审计形象。

    三是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要将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作为今年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钱财物以及审计权利的重点部门、环节、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开成规范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坚持上下监督、内外监督相结合,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从制度上严格控制公务支出,防止借公务接待吃喝玩乐等铺张浪费现象,不断推进政务公开、阳光决策。

    四是严格审计纪律,加强对《廉政准则》和审计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与坚定性,真正在思想上高度警觉,行动上防微杜渐;进一步严格审计纪律,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加大对执行《廉政准则》和审计“八不准”纪律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形成有效的检查监督长效机制,在全办营造廉洁从政的清风正气。目前,要以审计纪律为抓手,对春节期间可能存在廉洁自律风险的问题和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杨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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