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西安办切实发挥灾后重建跟踪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来源:审计署西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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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中,坚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围绕“一促一保”的审计目标,积极贯彻刘家义审计长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指示,结合跟踪审计实施的特点,明确目标,创新审计思路和方法。探索出一条“既把握总体又突出重点,全程跟踪与落实整改相结合”的审计路子。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西安办自2009年4月至今,对陕西省宝鸡市和汉中市四川省广元市共3个市、11个极重灾县、重灾县的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该办将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办领导多次深入审计现场,分析情况,提出意见,加强指导。结合审计目标和跟踪审计特点,该办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及工程质量管理等内容作为审计重点,特别关注农房建设、城房建设、基础设施、产业重建等关系受灾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确定了“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审计方式,坚持跟踪审计方式的灵活性,提高跟踪审计方法的针对性,突出跟踪审计整改的及时性。通过重点跟踪的建设项目掌握相关行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的特点及存在问题,并以点带面延伸审计,揭示了导致问题产生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将审查监督与警示预防并举,有效锁定和化解了审计风险,提高了审计效率。

    为增强跟踪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西安办积极落实灾后重建的整改工作的监督和落实。在审计过程中,创新审计建议函、书面移交和口头交换意见等方式,把发现的典型性问题及时反馈给被审计单位,要求及时整改,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有效防止了问题扩大和损失加剧,预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取得了良好审计效果。此外审计在促进地方政府强化责任,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资金,挽回损失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10年底,针对亟需地方政府及各主管部门纠正的问题,西安办向相关政府和部门发出了30份审计情况通报(含审计建议函),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了解灾后恢复重建各个环节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加大力度整改。提出了67条书面审计建议,涉及到工程验工计价、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针对提出的问题,陕西省4个重灾县及四川广元市积极整改,审计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被审计单位已采纳并已整改的审计建议18条,已采纳正在整改的审计建议49条,针对审计问题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4项,以防止审计提出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加强责任,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12个。三是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积极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四是节约资金或挽回损失1721万元,收回挤占挪用资金1581万元。(周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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