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积极探索统一组织项目管理软件的运用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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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在近期实施的财政审计大格局项目中,积极探索统一组织项目管理软件的运用,以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同一地区同一类型项目的统一管理、信息共享和实时交互,创新了审计管理方式方法,在审计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分析财政审计大格局组织特点,迅速搭建项目管理平台。统一组织项目管理软件曾在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组织18个特派办实施的项目中使用,由业务司主导应用。在2011年度财政审计大格局项目实施之初,武汉办组织人员对项目特点进行分析,认为本年度的6个审计项目均集中在湖北省,并设有财政审计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可以试点由特派办主导,运用此软件实现项目的统一组织管理。在署计算机中心的大力支持下,该办在OA中部署了统一组织项目管理软件,建立了信息交换通道,还积极组织项目管理软件操作使用的培训,迅速搭建了财政审计大格局下的项目管理平台。
    在项目实施中大力推广应用,有效实现了统一管理和信息共享。在财政审计大格局项目实施过程中,武汉办要求与审计现场沟通、指导和反馈的资料均要通过项目管理软件,实现办内和审计现场的信息交互。通过这种管理方式,财政审计协调领导小组能够及时掌握审计组现场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审计组也能在审计现场迅速明确领导小组的工作思路和指导意见,获取兄弟审计组提供的参考资料,实现了参加财政审计大格局各个项目的审计组之间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能保持实时信息和资料的交互。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办在统一组织项目管理软件中,共下发指导意见和信息报表等材料59件(篇),其中:领导指示1件,指导意见17件,通知7件,参考资料34篇。各项目组通过项目管理平台上传资料70件(个),其中包括审计文书48件,报表7件,现场情况2件,其他资料13件。实践结果表明,运用统一组织项目管理软件,能够充分适应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组织特点,实现特派办对同一地区、同一类型项目的综合协调和管理。
    结合国家审计准则的新要求,把审理工作纳入项目管理。在实践运用中,武汉办发现在业务流程管理方面,统一组织项目管理软件没有将审理工作的内容纳入其中。为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保证按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管理业务流程,他们在项目管理中,根据人员分工,将法规处相关人员一一对应加入到项目组成员里,让他们全程参与到项目中,掌握项目情况,及时有效地对审计过程进行跟踪、复核、评价、审查和监督,并将审理意见书上传到管理平台上,让各个审计组都能及时得到法规处的反馈意见并对照检查,确保审计质量。(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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