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昆明办信访工作落实到位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2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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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参与手段,也是审计人员获取审计线索的重要途径。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高度重视群众信访,深入挖掘信访线索,一批线索清晰的信访案件转化为审计成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虽然面临审计人员紧张、审计力量不足等困难,但昆明办始终将重视群众举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坚持“一把手”批示制度,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信访案件作为重点查证内容。

    二是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作为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该办办公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信访案件的分析研判、筛选和处置,为领导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助手。同时,规范交办环节,进一步完善细化信访举报案件交办制度,做到了信访交办案件的全程跟踪、重点督办、适时反馈。

    三是业务处加大查处力度。对审计受理的信访案件,该办业务处在认真分析与审计目标相关程度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核实。2010年交业务处核实的信访案件中,一批信访案件通过审计查证转化为审计成果。如根据群众的举报线索,查处了某保险公司违规制作“阴阳保单”截留保费及套取资金购置汽车、套取手续费、使用虚假发票报账及人员福利财务管理违规以及人保财险某分公司虚列费用套取资金购置汽车等问题。

    四是与被审计单位形成合力。对个别现场审计结束后收到的信访举报,昆明办在切实保护信访人员权利的情况下,将信访案件作出摘要交被审计单位,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整改过程中落实查证。在昆明办的督查下,前述保险公司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这一做法充分发挥被审计单位的自主作用,既节约了审计力量,又保证了信访查证的及时性、有效性,还有助于被审计单位形成警示教育、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综合效应。 (何春红,陈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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