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系统深化项目审理工作狠抓审计报告质量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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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报告是审计成果和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是审计人员辛勤劳动的载体,其质量优劣事关审计工作的成败。今年以来,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的各项要求,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以全办项目审理会议为抓手,系统深化项目审理制度,促进审计报告质量的提升,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严格审理作业流程,不让前一环节能解决的问题推延到下一环节。为促进各环节尽力解决好本环节应当解决的问题,南京办将项目审理的作业流程细化为八个步骤,即:审理受理;对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审理;审理人员会议讨论形成第一阶段审理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逐条书面反馈审理意见采纳情况;对报告代拟稿的审理;审理人员会议讨论形成第二阶段审理意见;召开全办项目审理会议进行审定;对审计数据逻辑关系的再次审理。每个环节的工作各有侧重,指向具体,既不简单重复又无防控盲点,形成完整的审理把关链条。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将主要问题解决在审计现场,南京办还严格区分审核、复核责任与审理责任,要求项目审理前审计组的审核职责、业务部门的复核职责以及分管办领导作为审计组长的审核职责应履行完毕,审理环节发现的问题将全部纳入项目考核结果。

    二是规范提交审理会议的资料,全面展示各环节职责履行轨迹。审计全过程形成的各类资料是各环节、各岗位职责履行的轨迹。为推动各环节、各岗位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南京办规定审理会议之前记录审计全过程的所有资料均应有序摆放在会场,包括全部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组业务会议记录、复核意见书、两阶段《审理送交材料清单》、聘用外部人员以及损害审计独立性等情形的说明等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实施方案审批单以及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审批单、审计报告上会稿、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组对反馈意见的说明、审理意见书等,供参会人员现场审阅。为做到增删有据、追究有源,南京办还要求审计组提交《报告征求意见稿与报告上会稿增减变化对比表》,逐一列明报告反映的问题增减变化的理由与依据;为做到聚焦分歧、关注风险,南京办还制作《各方意见一览表》,就每个具体问题设置“征求意见稿表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组审核意见”、“业务部门复核意见”、“法规审理意见”等栏目,全面列示各方意见和观点。

    三是优化审理会议议程,全面推敲提升审计报告质量。南京办坚持审理程序与审理内容相结合、审理过程与审理结果相结合,在审理会议上全面审理探究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全要素、全环节、全结果。南京办审理会议由特派员亲自主持,全部办领导以及相关审理委员参加。为让参会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有最直接明了的感受和体会,南京办规定审理会议的第一项议程就是所有审理委员就某个主要问题,现场抽查审计取证单和审计工作底稿;为进一步推动审核与复核职责履行到位,审计组长或授权人以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在审理会议上分别汇报履行审计组审核职责、处室复核职责的具体做法、出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分管办领导要汇报以审计组长身份召集审计组成员召开业务会议讨论报告征求意见稿以及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情况。南京办要求审计报告要对所查证的问题数据进行分析归纳,然后直接点明观点主题,文字表述要推敲讲究。既使是署定报告框架,也要在满足其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将同类项进行归并、调整,并且针对每一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处理处罚意见。为此,召开审理会议时,除对《各方意见一览表》中的主要分歧等实质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外,与会人员还要对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审计评价意见、审计建议、审计处理处罚意见、谋篇布局与遣辞造句等进行全面讨论与推敲,以保证审计报告质量。(孟庆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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