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哈尔滨办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5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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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办认真落实审计署党组关于印发审计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该办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其作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审计署党组制定的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处室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和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审计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从而强化审计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增强审计人员自身的“免疫力”,推进全办党风廉政建设。

    二、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审计工作的有机结合。该办要求各处室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普遍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自身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尤其是与健全审计权力制衡机制相结合,查全、找准审计人员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以及机关工作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重点做好预防工作,保证特派办各项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不断创新方式,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署党组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审计机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全员排查、全员防范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办、处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三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2011年审计工作、创先争优工作和争创一流特派办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积极研究防范廉政风险的措施,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四是建立经常性的警示、评估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机关纪委每周向全办人员发送一条廉政警示信息,时刻提醒,警钟长鸣;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处室和干部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及时对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处室及时提出批评,并追究处室负责人的责任。(马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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