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节能减排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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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对四川省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四川省对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省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促进整改。审计通报问题后,省环保厅多次向省领导汇报,四川省副省长做出批示并多次电话督办,要求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多措并举,从严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主管部门重拳出击,落实问责制度。根据审计发现的情况,四川省环保厅责成乐山市环保局对辖区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调查。该市环保局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这些企业补交排污费700多万元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顶格罚款。这些企业根据环保部门调查结果,在企业内部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建立了脱硫设施运行台账,详细记录脱硫剂购进、使用情况,完善了在线监测系统,并实现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三是地方政府增添措施,深化节能减排工作。乐山市沙湾区借审计整改契机,召开了节能减排工作会议,通报辖区企业环保违法情况,并与企业签定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书,将原计划2012年淘汰的部分企业提前到2010年底淘汰。省环保厅要求有关地市州环保局对有关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让其他企业引以为戒;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曹晟 王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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