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审计整改成效良好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
【来源:审计署长沙办】
字号:【大】 【中】 【小】
    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对浙江省2010年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指出相关问题后,浙江省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切实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省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整改责任。省领导专门召集省发改、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将各项整改内容进行分解,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二是注重协调联动,形成整改合力。省市发改、建设、财政等主管部门与被审计项目单位间形成“多方”联动为核心的整改机制,注重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抓审计整改工作的合力。

    三是加强实地调研,狠抓整改落实。省级主管部门专门成立整改督查小组,深入被审计项目单位,会同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加强实地指导,就地解决问题,相关整改内容均取得良好整改效果。涉及的项目建设资金均已及时划拨到位,并督促抓紧建设;相关项目均进行了财务规范化整改;相关项目用地已按法定程序上报并批准等。

    四是注重加强分析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在抓整改的同时,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既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运行管理等内控制度,也加强财经法规政策宣传,通过组织培训等活动,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刘亮)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