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被甘肃省授予“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0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在审计署党组的领导下,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在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法用法活动中,不断取得新的成果。近日,该办被甘肃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授予“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荣誉称号,1名同志被评为甘肃省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认真落实普法工作的各项要求。近年来,该办积极贯彻落实审计署及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从机构及制度上保证普法工作的开展。一是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分头抓、各职能部门具体抓、责任人具体承办的普法工作机制,保证了普法工作的落实。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对切实做好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出了详细而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结合实际,将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三是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每年安排经费用于普法宣传,确保了普法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做到了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

    方法多样,加大宣传,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推进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审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该办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一是结合审计工作需求列出本年度拟学习的重点法律法规及近3年法律知识学习内容和重点。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学习契机,特别是针对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该办不仅利用办内网站、视频及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积极学习宣传,邀请专家开展讲座为审计人员精细解读,还将普法关口前移,深入审计一线,采取边审计边宣传的方式,积极督促审计人员领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正确履行义务,规范审计行为。三是认真开展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办内网站、视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和审计法等法律知识。近年来,该办多次组织全办职工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以增强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办领导每年都参加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地厅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依法审计,提升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计业务制度。为严格依法行政,该办狠抓审计业务制度建设,近年来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加强了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工作。一是强化审计项目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加强同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对移送的大案要案积极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在惩治腐败和打击经济犯罪中作用。二是全面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试行办法》,为全面开展审理工作打下制度基础。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体系,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审计复核、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工作。建立了一套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责任明确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

    保持先进,注重实效,努力使审计法治化工作再上新台阶。该办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及“六五”普法工作,完善审计审理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健全业务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技术方法体系,以科学严密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推动审计工作运行的规范化、科学化,实现对审计监督过程和效果的全方位监控。一是要严格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明确审计责任,规范审计行为。二是要将审计质量控制贯穿于审计的全过程,抓住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提高审计质量。三是加大审计项目的审理力度,防范审计风险。四是要积极抓好跟踪问效,加强对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审计权威,推动审计法治化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张若鹢)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