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哈尔滨办多策并举加强审计项目现场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0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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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办以管理与服务并举为理念,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绩效和工作质量为目标,不拉花架子,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实行重点审计项目全程控制制度。哈尔滨办对年初办党组确定的重点审计项目指定专职审理人员从草拟送达审计通知书、开展调查了解到讨论和编报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以及讨论和编报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等审计环节逐一进行督促和服务。指定的专职人员通过全程参与审前培训、组内碰头会、阶段性汇报会、审计实施方案讨论会、审计报告讨论会,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及时向审计组指出发现的审计业务质量和现场控制问题,提出改正建议。这一举措增强了审计组的“精品”项目意识,降低了审计风险,提升了审计质量和绩效。

    二是推行重点环节风险提示和督办制度。哈尔滨办对一般审计项目按是否及时下达审计通知书,是否及时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是否按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和进度实施审计,是否及时签发并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是否及时出具结果类文书等几个重要环节进行控制。法规处对上述重点控制环节不定期提出督办事项清单,由办公室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以提高审计进度意识,防范审计风险。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该制度,哈尔滨办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对上述督办事项的具体时限、OA办理流程、奖惩措施等进行细化,有力地推动了该项制度的具体操作和执行。

    三是建立审计报告预审理制度。为了尽量把在审计过程中因审计不深不透,审计定性不准确,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重要审计程序不合规等一些不可逆转的质量问题消灭在审计现场,哈尔滨办建立了审计报告预审理制度。在审计现场工作后期,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形成前,哈尔滨办审理人员前往审计现场结合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报告草稿、审计证据、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审计资料进行预审理并提出改进建议。如审计组同意预审理人员意见的,可及时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补正相关审计资料,修改审计报告。预审理举措的实行可以使审理机构更充分地了解审计现场实施情况,为审计组准确定性、充分取证提供帮助,把风险消灭在审计现场,减轻了正式审理的压力,在审计质量和绩效的提升上作用显著。(陈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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