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以财务检查为契机多措并举细化内部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9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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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根据审计署关于开展署系统财务检查的要求,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高度重视,积极采取行动,开展了认真自查,并积极配合财务检查小组进行了财务检查工作,同时以此次财务检查为契机,采取多项措施,细化内部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基础工作。为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该办进一步明确了不同业务的报销手续和需要的相关凭据,并保证凭据齐全、真实、合法,做到账证规范化、核算制度化,为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注重严格履行现金开支审批手续,加强现金开支的日常管理,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是细化审计业务预算管理。按照审计署有关审计业务的预算批复,结合审计项目计划,该办对审计业务预算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分解,并按月进行审计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分析,努力做到预算执行进度和审计项目执行进度相一致。既为当年各审计业务提供了预算保障,又强化了各审计组的预算管理意识,同时为预算执行进度相对均衡打下了基础。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该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的预算标准合理配置资产,对其中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履行相关的采购程序,并按照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同时,该办还严格履行固定资产领用、处置等审批程序,有效使用国有资产,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落到实处。在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该办合理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按照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进行财务处理,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

    四是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和审计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该办按照规定时间在全办范围内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审计署预算批复、每月预算执行进度、年终部门决算等财务信息,自觉接受全办职工的监督,努力打造“阳光财务”,促进了财务管理的规范运行。(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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