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认真组织《廉政准则》学习和自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30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字号:【大】 【中】 【小】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认真组织学习和自查,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自查

          《廉政准则》自颁布实施以来,上海办非常重视《廉政准则》的学习。2010年12月,召开了“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上,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分析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廉政准则》规定的“52个不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逐条进行了检查,对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逐项做出说明,对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原因。2011年5月,在处级干部和兼职廉政监督员中间组织开展《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的学习和测试,取得了很好效果。

    2011年7月,上海办收到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廉政准则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后,办党组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制订了自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自查的目的、内容、方式和要求等。同时,召开处室负责人以上干部会议,进行学习动员,对做好《廉政准则》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2010年以来,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审计干部的党员意识、公务员意识和审计人员意识,确保审计队伍勤政廉政,根据审计署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要求,结合上海办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对审计组审计实施过程加强廉政管理和监督的意见》、《关于加强审计组成员公务回避有关事项的规定》、《驻上海办纪检组长对新进人员、新晋升处级职务人员廉洁从审谈话办法》。这些制度的出台,为规范审计行为、控制廉政风险起到教育和预防作用。在2011年8月整训期间,按照廉洁从审谈话办法规定,纪检组长对2011年新晋升的6名处级干部和8名新进办人员分别召开廉洁从审谈话会议,签订廉洁从审承诺书,加强廉政教育。在廉洁从审谈话会上,驻办纪检组长和新晋升的处级干部一起重温了《廉政准则》,逐条进行学习,对与审计监督工作相关的内容做了重点讲解。最后,纪检组长对新任处级干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领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二是要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交给组织,对党组织无保留地反映有关情况;三是要适应在监督环境下工作和生活,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廉,抵御住诱惑;四是要以身作则,带好队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今年新进人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树立廉洁自律、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意识;二是要严守八不准纪律;三是要有奉献精神;四是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三、逐条对照检查

    各处室支部分别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副处级以上干部对照文件规定的“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逐条进行检查,对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交往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文件规定的行为进行了重点自查,如对照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应的6个不准以及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对应的8个不准,进行认真地讨论和自查。对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也进行了检查。通过有组织地学习和自查,进一步加深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审意识。大家表示,在廉政建设方面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带好队伍,为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打好基础。(于海霞)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