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京津冀办金融审计党支部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2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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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金融审计二处党支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把审计业务工作与创先争优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研究制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四项新举措,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用审计工作成果作为衡量和检验审计人员的硬措施、硬要求,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一是抓根源,强化教育

    该支部利用审计项目间隙,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按《中共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机关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什么是合格的共产党员”大讨论。从产生腐败的思想根源抓起,强化廉政教育,谨记“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患于滔天”,使审计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抓培训,提高能力

    该支部注重培养党员干部终身学习的意识,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积极建设学习型党支部。在审计工作中,该支部结合近年来金融审计和审计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搞好审前调查工作,编制高质量的审计实施方案,邀请有关专家对审计人员开展审前培训。通过培训,党员干部补充了必要的行业知识,为高效开展审计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推行审计现场“一岗双责”制

    该支部在审计工作实行廉政工作审计组长负责制和审计双向承诺制(即实行处长向特派办承诺、审计人员向处长承诺)的同时,还在审计现场推行审计人员“一岗双责”制(即审计人员对所承担岗位对审计质量和廉政纪律负责),保证审计组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监督约束机制。将廉政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审计现场,不留空白点。

    四是实行审计组成员与组长二级复核制度

    该支部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各项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通过执行审计人员与审计组长二级复核,严把审计质量关,坚决杜绝隐瞒截留审计查出的问题,杜绝越权处理问题,保证依法审计,秉公处理。(田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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