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京津冀办强化党务公开突出“三个重点”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3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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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积极落实以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的党员各项民主权利,突出抓好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保障措施这三个重点,扎实有效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营造党内民主环境。

    在公开内容上,做好“两个明确”。一是明确公开事项。将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公开内容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增强公开的广泛性、规范性。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以及与审计业务联系紧密的党务工作,经办党组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及时公开。二是明确公开时限。根据不同的公开事项和内容,区分不同公开时间,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开效果。对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属于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通过党内会议公开和文件、通报、工作简报等形式在审计专网上长期公开;对常规性工作包括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组织活动情况等事项定期公开。

    在公开形式上,创新载体,坚持党务公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的原则。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定期通报、宣传橱窗、OA自动化办公系统、手机短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发布有关党务公开信息,做好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的结合,推动干部群众监督党务工作地深入开展。

    在公开的保障措施上,明确要求党务公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党务公开的真实性。将党务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处室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把促进党内民主、党员和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党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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