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财政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3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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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11年财政审计工作,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在财政审计视频培训会召开后,第一时间召开长春办财政审计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对审计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并从审计项目组织、审前调查实施、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等方面对下一步审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采取了五项有力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财政审计工作。

    一是分解审计任务。该办在财政审计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确定由财政审计处、资源环保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社保审计处、企业审计处和金融审计处分别负责具体实施县级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审计、保障性住房审计、铁路建设基金审计和“一行三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将项目责任落实到具体处室。

    二是整合审计资源。该办明确提出“要举全办之力,做好今年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工作”要求,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将办公室、法规处、人教处和计算机处等可用人力编入相关审计组,并打破处室界限,统筹安排审计力量。将全体参审人员分成5个工作组,每个组由一位办领导牵头,一名业务处长具体负责,组员根据项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每个组兼顾完成今年转移支付审计的各个专项工作,上下联动,同步推进。

    三是细化实施方案。审前调查由该办领导亲自带队,分别赴吉林省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农委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实施调查。根据审前调查的情况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召开大型业务会议,对实施方案的框架构成,具体包括审计目标、资料需求、实施方法与步骤、审计关注的违法违规问题或体制机制制度问题等进行了认真讨论,最后形成操作性强、应对措施明确的审计实施方案,力求使每一名参审人员通过实施方案即能有效开展审计工作。

    四是强化三种意识。该办要求所有参审人员树立并强化三种意识,以提升财政审计工作水平。一要有总体意识,每个审计项目都要有总体情况,既要有数量概念,又要有相对概念;二要有定位意识,要清楚每个项目在整个财政审计项目中的定位和每名审计人员在此次审计中的定位,准确把握审计思路,实现立项目标;三要有拓展意识,善于敏锐捕捉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善于举一反三,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五是严守审计纪律。该办要求全体办领导均要靠前指挥,深入审计现场,负责现场指导、协调;各审计组强化现场管理,特别是前期工作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遵守“八不准”审计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规定;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树立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毕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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