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认真贯彻审计署廉政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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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审计署下发了《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等一系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文件,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认真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党组高度重视廉政工作,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审计署近期下发的一系列文件,传达署领导最新指示,认真剖析审计队伍和机关管理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提出了大力加强审计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审计组、审计人员管理和内部人财物管理的要求。根据《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审廉字[2011]10号)要求,上海办下发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处室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开展自查和总结工作,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专题教育。为加深审计人员对审计机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审计干部风险防范能力,办领导分别到审计一线、分管处室宣传审计署和办党组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派驻纪检组长到各个审计点上巡回传达审计署近期下发的6个文件,对审计队伍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进行了剖析。专职纪检干部着重对《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和《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具体事项的规定》进行了讲解,如审计告知、审计回访、填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和《执行审计纪律情况报告表》等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题教育,使广大审计人员了解了审计署廉政纪律新要求,掌握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增强了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了严格执行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认真检查和总结风险防控工作。2011年,上海办积极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认真查找在审计监督权和人财物管理权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对风险点进行合理归并和风险评级,制定了防控措施,明确了责任人。为了解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减少廉政风险,上海办要求以处室为单位,围绕30个廉政风险点,认真组织廉政风险防控自查,突出风险相对集中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对象,重点自查风险系数为“3”的高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要求各处室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努力提高审计管理水平,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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