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制订配套措施迅速落实署廉政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4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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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审计署连续出台《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的通知》等多项廉政新规定,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高标准、严要求,及时组织学习、认真制订配套措施,强化落实到位。
    
    一、充分认识新规定的重要性和当前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紧迫性,迅速组织学习贯彻
    
    一是办党组带头学习。该办迅速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办党组书记、特派员对新下发文件提出六点要求:一要迅速传达到每位同志,做到人人皆知、严格遵守;二要切实履行好廉政责任,办领导除自身带头执行、当好表率外,还要从严管理好队伍,确保本人和所分管的处室不发生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三要针对该办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四要重点加强对处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五要加强处室廉政监督员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其作用;六要加强审计现场廉政检查,纪检组长和机关党委要经常深入一线,加强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再深入、再细致一些,一定要把廉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全办大会宣读。11月21日,该办利用召开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工作动员大会时机,由纪检组长在全办大会上宣读了《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和《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具体事项规定》,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使全办干部职工在第一时间知悉新规定,为贯彻落实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是处室(审计组)组织深入学习讨论。根据办领导要求,该办机关党委及时将近期5个廉政文件上载办内网,并通知各处室(审计组)主要负责人立即就地开展学习讨论活动,严格按照新规定做好审计现场廉政工作。
    
    二、认真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从严治理和规范审计现场廉政工作纪律
    
    该办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出台了《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关于贯彻落实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具体事项规定的通知》,有针对性地制订了10项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执行廉政纪律不留死角。通知要求所有审计组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准”具体规定》。

    二是充分发挥兼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审计大组以及直接报销审计外勤经费的审计小组,都要指定兼职廉政监督员,负责《“八不准”具体规定》的监督和执行工作;兼职廉政监督员不得担任外勤经费报销员。

    三是严格落实“两公示”制度。审计组进点要张榜公示审计署“八不准”审计纪律,出点要张榜公示执行审计纪律和外勤经费自理的情况,并拍照取证,交机关党委存档。

    四是对审计组实现双向监督。审计组出点时,要向被审计单位提交《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回执卡》,并由被审计单位直接寄送机关党委存档。

    五是住宿餐费清单留档备查。审计项目结束后15日内,审计组应及时报销审计外勤经费,宾馆、饭店开具的住宿明细清单及被审计单位开具的餐费清单复印件交机关党委存档。

    六是纪律执行情况实施登记制度。审计组要认真填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经审计组长审签后,交机关党委存档。

    七是廉政纪律执行要及时报告。审计项目结束后15日内,各审计组要及时填写《审计署派出机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报告表》交机关党委存档。

    八是加强审计现场廉政检查。在审计项目期间或结束后,由纪检组长带领检查组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回访。检查内容包括审计组执行公示情况、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工作作风、依法审计、外勤经费管理等情况以及审计组在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等。

    九是规范廉政检查工作程序。对审计廉政回访小组的工作流程、取证规定等做出了详细规定,确保回访工作监督到位、不流于形式。

    十是建立审计项目廉政档案。该办机关党委将按审计项目建立廉政档案(包括进出点公示照片、被审计单位回函、住宿费明细清单、向被审计单位缴纳餐费清单、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外勤经费报销单复印件、执行审计纪律情况报告表、现场回访调查笔录和相关的调查资料、书面回访调查报告等10项内容)。
    
    三、迅速行动,按照新规定开展审计现场廉政检查工作
    
    近日,该办正在对各审计组执行廉政新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了解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审计现场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洁、文明公正的审计队伍。(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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