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办建立质量控制中心完善审计质量内控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1日】
【来源:审计署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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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日前,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通过设立质量控制中心,构建全员、全过程分级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该办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创新质量控制组织模式。质量控制中心设在法规处,直接在办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管办领导具体负责,人员包括法规处工作人员和各业务处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由各处熟悉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工作、敢于坚持原则的业务骨干担任,主要任务是协助处长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同时接受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指导。
    
    ——细化质量控制工作职责。根据该办规定,各业务处处长为本处审计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处室负责的项目质量负总责;处室质量管理员协助处长做好法规学习宣传、项目进度控制、审计底稿证据复核等工作;质量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办实施审计项目的审理、计划进度的控制、审计质量的检查、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通过细化职责,进一步提升干部质量控制的意识,构建起分级质量控制体系。
    
    ——提出五项质量控制措施。一是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起系统全面、职责明确、程序完善、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审计项目管理平台的运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非现场审理,强化对审计项目的过程控制和质量监督。三是实施办内优秀项目评选制度,提高全办人员“精品”意识,四是加强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实行审理通报制度;五是加大质量控制培训力度,通过全办集中培训,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员会议讲解政策法规等,实施分层次质量控制培训。
    
    ——加强质量控制综合考核。一是日常质量控制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每次审理结果转化为年终各处室质量控制的“积分”;二是通过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会议研讨工作,组织质量管理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评选年度优秀质量管理员等方式提高质量管理员的工作激情和能力,在全办范围内树立鲜明导向,促进全员支持质量控制工作。(顾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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