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加强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6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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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审计署党组关于加强特派办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近日,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根据《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综合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办实际,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严格管理的原则,对《处室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了较大范围的研究修订。
    
    一是考核业务处室注重加强审计项目过程控制和鼓励创优。在修订审计项目过程控制的考核评价标准中,将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果类文书等五大类考核内容,细分出29个小项,严格按照新修订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逐一细化并明确得分及扣分标准。同时,将审计署业务司及法规司对审计项目过程控制考核结果扣分的项目纳入对处室的扣分项目。为了鼓励创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在审计业务成果考核方面,将被全国评为优秀和表彰的、业务司排名靠前的项目,以及有创新经验做法的,作为加分因素单列计分。
    
    二是考核综合处室注重体现管理工作成果和群众满意度。将审计署对各特派办上年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结果折算为各职能处室得分,折算办法是将各特派办中同类项目最高分按10分折算出上海办得分,再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综合处室。综合处室的工作质量考核,以办领导和群众的满意度来确定。其中,由办领导和各处室分别对各综合职能处室的工作质量进行测评打分,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分。
    
    三是考核办法采取建立《业绩档案》进行量化。为更加全面、准确评价各处室和干部个人的工作业绩,从今年度考核开始,采取建立《业绩档案》的办法,将每个人完成的审计项目情况、上报审计报告或专题报告被审计署采用情况、上报审计信息被审计署采用情况、发表文章和正式出版专著情况、移送审计案件情况和其他获奖情况等6个部分的内容,分别用年度完成审计项目成果表、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题报告被审计署采用成果表等6张表来具体量化统计。并明确将《业绩档案》作为对处室和公务员年度考核、评选先进、行政职务晋升和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审计专业领军人才选拔的主要依据。
    
    此次考核评价体系的修订范围比较大,该办力争通过考核,促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全面、可持续发展,通过考核达到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提高水平的目的。(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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