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促进吉林省保监局完善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6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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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吉林省保监局高度重视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多项措施认真整改,积极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对于审计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吉林省保监局积极与保监会及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沟通协调,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及时规范了住房公积金发放标准,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长春办。

    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吉林省保监局对原有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修订了《吉林保监局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 吉林保监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等多项财务制度,促进了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为了使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落到实处,吉林省保监局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国家预算管理方面及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支出用途和范围使用资金,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张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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