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西安办绩效审计“四个结合”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6日】
【来源:审计署西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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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在建设项目、外债项目绩效审计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建设与运营相结合、审计人员与外聘专家相结合的作法,保证了绩效评价的科学准确和客观公正,同时还发现了施工质量存在隐患、损失浪费、设备闲置等重大违法违规和影响项目效益的问题。
    
    一是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该办在绩效审计中坚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灵活运用的原则,对社会效益的评价,通常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对经济效益的评价,则多以定量分析为主,以定性分析为辅,保证了绩效评价的客观准确。
    
    二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近年来,审计的很多项目属于公益项目、环保项目或扶贫项目,因此  该办在绩效审计评价中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兼顾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内部效益与外部效益之间的关系,避免了仅从经济效益上进行评价的片面性。
    
    三是建设与运营相结合。该办坚持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和运营目标实现情况两个角度对项目整体绩效进行评价。例如在评价项目的效率性时,既从立项审批、施工管理、投资保障、设备采购等方面评价项目的执行效率,又从资金运用、设备利用、盈利能力等方面评价项目的运营效率。
    
    四是审计人员与外聘专家相结合。该办坚持审计人员的审计经验与外聘专家的专业知识有机结合,通过充分发挥外聘专家的专业参谋作用,帮助审计人员迅速解决技术难点,准确切入重点,找准疑点,既提高了审计效率,又降低了审计风险。(寇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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