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加强廉政建设构筑廉政风险防线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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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切合实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突出预防、强化问责的廉政风险防线。
    
    一是全员参与、查找廉政风险。武汉办严格按照审计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将找全找准廉政风险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前提。从办党组书记到普通党员干部均围绕自身执行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及权力运行特点查找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在自己找的基础上,通过“相互提、大家帮、领导点”等形式,反复排查,经过“三下三上”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和组织审定,最终确定了在依法履责、廉洁从审等15个方面37个风险点,制定了94条防控措施。
    
    二是结合岗位、明确风险责任。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权限的要求,按照工作职能和性质分门别类地明确了办领导班子、审计组、综合管理部门、审计业务处室等风险岗位以及办领导、审计组组长、业务处室和行政部门负责人、处室兼职廉政监督员、主审、一般审计人员的相关风险责任。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和不同职务,“量身订做”岗位责任,真正做到岗位明确、责任明晰,使履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合力防控、加强问责力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具有自身特点的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和科学严谨的责任追究程序。即通过明确“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等措施加强事前预防;通过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和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廉洁从审行为,堵塞制度管理漏洞,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形成事中监控的整体合力;通过完善问责机制,细化处置措施,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陈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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