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制定工作规则加强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4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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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各项工作,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日前,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审计署长春特派办工作规则》。
    
    《规则》分为总则、领导职责、依法行政等,共12章50条,系统地对长春办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为促进该办工作实现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确立指导思想、明确工作准则。《规则》明确了长春办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署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改善民生、推进法治建设、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地推动和服务国家治理。长春办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文明审计,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二是明确领导职责,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则》明确了该办办处两级领导干部职责、办领导班子构成与分工、办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工作的各项要求,指出该办领导班子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在学习研究、勤奋工作、科学决策等方面作表率,充分调动各处室发挥职能作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三是强调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则》强调法制化理念,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建章建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并明确了长春办法定工作职责。《规则》健全了会议制度,明确该办会议制度由党组会议、特派员会议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构成,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三项会议讨论决定;完善了公文审批制度,明确了公文办理依据、收发程序和签发要求;建立了公务活动及外事活动制度、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对审计干部的相关活动和行为进行规范。
    
    四是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规则》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规则》强调要从提高执行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等方面着手加强作风建设,同时全体审计干部要严守保密纪律,廉洁从审,严格执行审计署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和审计纪律。(张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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