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加强案件移送查处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4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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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案件移送查处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和公安机关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打击经济犯罪中的作用,近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与辽宁省公安厅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该意见主要明确了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对审计机关移送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究,制订需要双方协作配合的工作要点,研究解决双方协作配合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相互交流、通报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移送、查处等情况。
    
    二是设立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沈阳办法规处。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通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通报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移送、查处等办理情况,协调双方有关配合协作事宜等。
    
    三是完善案件移送制度。为加强和规范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移送、查处工作,双方分别确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定期汇总掌握总体情况,跟踪督办案件查处工作,并明确了反馈移送案件线索查处结果的具体时间、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会商等内容。
    
    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双方在共同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要及时向对方通报各自领域出台的维护财经秩序、打击经济犯罪方面的政策措施等,加强信息情况通报,并配合查询相关信息及答复相关咨询。在日常工作中,双方要通力合作,相互支持,积极开展和有力推动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是多措并举密切协作关系。通过举办专题培训、案例研讨、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加深彼此了解,积极探索创新双方协作的多种形式,提高执法办案的整体水平,为维护国家财经秩序做出更大的贡献。(刘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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