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采取措施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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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探索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的新机制、新方法,无论是上级单位转来的,还是直接受理的信访举报,该办都认真对待,及时办理,切实落实举报内容,注重主动沟通反馈,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的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根据审计工作实际,该办不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力度,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举报机制。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2011年,根据办领导变动情况,该办及时调整了信访举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健全。二是坚持领导签批制度。对收到的每封举报信件,该办领导都亲自签批,对重要的信访事项,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三是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特派员对该办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抓好分管的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分流交办并督办信访举报事项,相关业务处室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事项的核查。对所有信访举报信件,按照业务归口和首问负责制的原则,都明确由相关业务处室牵头主办,收到一件,核查一件。
    
    二是狠抓落实,认真查处信访举报案件。该办在处理信访案件时,要求责任部门以“四个及时”狠抓落实,即:及时安排审计组深入核实,及时要求审计组反馈结果,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审计署报告情况。如,2011年,该办收到群众来信以后,立即组织审计组结合财政大格局审计进行核查,发现某建设单位利用虚假资料骗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滞留、挪用建设资金以及某污水处理厂运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审计组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了审计结果,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完善了《项目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管理制度,收回被挪用资金,迅速启动污水处理厂项目后续工程建设,提高污水收集量和污水处理能力。
    
    三是重视来信来访,做到及时反馈沟通。该办十分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信访举报信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坚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如2011年5月,审计署下达了《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决定》,责令某省国家税务局追缴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该公司就此事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2011年7月,审计署将此事交给武汉办协调。该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办公室、法规处、财政审计处共同研究,并前往该省国家税务局和发展改革委进行了核查,及时与建材公司进行了沟通,讲清了有关政策,得到了企业的理解,认为审计决定符合现行规定,同时该公司表示将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等相关手续。(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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