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大兴“严谨”之风提高审计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7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字号:【大】 【中】 【小】
    
    最近,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通过将“严谨”写入武汉办精神、开展公文知识讲座、修改公文审核流程、规范公文写作要素等方式,在该办大力提倡“严谨细致”的作风,切实整改急功近利的行为,努力减少风险点,以提高审计文书的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武汉办新一届办党组成立以来,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了深入持久的“武汉办精神”大讨论,结合署党组提出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集中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确定“武汉办精神”为“敬重、包容、坚韧、严谨、创新”。其中,关于“严谨”,该办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勤于思考、善于谋划、乐于学习,决策中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事务中要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审计中要严格依法、文明从审。要严格按照审计工作条例及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重大问题要做到问题明、证据实、查得准。要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忘我工作的作风,真抓实干,拼搏创业。要坚守审计职业道德,做到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多点静心思考,少点急功近利,多点责任,少点忽悠,做一个踏实务实、有思想觉悟的人。
    
    春季整训时,武汉办就审计信息的撰写安排了专题讲座,对该办在审计文书撰写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点评。最近,该办还专门下文,对该办审计文书和新闻宣传稿件的审核流程、格式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要求所有审计文书必须通过办公室和法规部门的复核,重要的审计信息由法规部门先审理复核底稿,再提交办公室,其他的审计信息由办公室复核底稿。审计文书经分管特派员签发后,必须再经该办主要负责人把关签字后方能上报。办内各单位报送的对外新闻宣传稿件,须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编辑,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办公室,所有稿件必须统一由办公室审核把关后方能上报,报送单位负责人须对稿件的文字表述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该办在文件中还对新闻宣传稿件图片的格式进行了具体的要求和规范,对各项审核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以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李卫锋)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