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机关平安和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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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创建“和谐机关”“平安机关”这一主题,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平安”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机关平安稳定和谐,为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以更好地服务于审计工作为目标,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础建设。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序高效运转,该办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及部门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对本处室和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三是进一步明确日常综合机构的管理职责,规范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动态巡查、交办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该办开创了上下联动、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为治安、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工作计划,健全责任机制。根据审计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该办制定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年的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划,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做到目标清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同时,还注重健全完善责任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建立节假日24小时办领导在岗在班和保安员全天候值班巡逻制度,随时掌握和处理突发情况。二是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进一步落实了各部门、各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并纳入对各处室的年度目标考核。
    
    三、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加强督导和检查。一是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加强职工安全防范教育,把“人防、物防、技防”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与所在区域公安派出机构和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建立即时联络、内外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能和有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办内相关部门负责人能及时到岗到位。二是坚持实行日常检查督导与阶段性综合考核,把平安创建工作与审计效能建设、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创先争优、争当“四手”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办内各部门、各重点部位的督导检查力度,实行平时抽查与节假日全面检查相结合,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陈伟伟 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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