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制定贯彻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意见的具体措施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6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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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审计工作需要,保障审计事业健康发展,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审计人才队伍,近期,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制定了《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关于贯彻审计署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意见的具体措施》,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结合实际,明确目标。该办结合实际,明确提出了到2013年,干部队伍应达到的五项目标:一是能够直接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公务员比例达到80%以上;二是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公务员比例达到70%,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公务员比例达到25%;三是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经济类、管理类以及法律、计算机、工程等专业背景的公务员比例达到80%以上;四是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公务员比例达到90%以上;五是符合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审计专业领军人才条件的高层次审计专业人才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二、多措并举,加大力度。为了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该办制定了多项具体措施,一是通过制定考试录用的公务员标准、通过调入方式担任处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的标准、适时试行聘任制等,严把进人关;二是通过对新录用的公务员、从事审计复核审理工作的公务员、担任项目主审的公务员设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方式,切实提高干部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通过组织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加研究能力培训等方式,加强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四是通过鼓励和引导公务员参加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教育、开展各种培训工作、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等,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五是通过积极选派公务员到审计署与地方机关交流工作、挂职锻炼,加大在实践中发现、培养和使用审计专业人才力度。
    
    三、加强领导,强化落实。为保证专业化建设取得实效,该办成立了以特派员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化建设的决策、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业化建设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决定,抓好专业化建设的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工作。专业化建设工作由特派员负总责,分管办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把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整体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业化建设工作整体深入扎实推进,达到工作目标。(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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