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济南办采取措施加强重点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和审理审核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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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重大审计项目,切实保障审计工作质量,日前,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制定了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和项目审理审核工作的意见。
    
    一是实行审计项目质量分工负责制。明确要求各审计组组长为本组审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组审计项目质量负责,审计组成员按照审计方案分工完成各自的工作职责。二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审计组或审计小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以及影响正常审计工作的事项时,及时向办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三是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组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审计工作进度,把握工作的整体部署。四是明确全过程跟踪审理的不同阶段要求。在各审计组配备1至2名法规处人员,进行全过程跟踪审理,从制定实施方案伊始,在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审计组将完成一级复核的资料,送交法规处人员进行审理。审理人员对证据、底稿等审计资料进行审核后,出具现场审核记录;对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代拟稿进行审理后,出具审理意见书;审计组根据审核记录和审理意见书对审计资料作出修改后,及时反馈修改采纳情况。审理人员要参加审计组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代拟稿的讨论会,现场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审理工作时效。(山军辉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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