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采取措施狠抓审计质量控制薄弱环节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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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是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施行的第一年,也是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对全部审计项目实行审理的第一年。为将国家审计准则中关于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该办将日常审理与跟踪审理相结合,将现场审理与国家审计准则调研相结合,对8个审计项目的审理情况、5个审计项目的现场跟踪审理情况和国家审计准则执行情况进行整理分析,认真查找当前审计质量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着力点,全面提升审计质量控制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审计现场的质量控制。制定审计现场质量控制操作规范,细化现场审计各环节的操作流程,明确审计人员、主审、业务处负责人在审计、审核、复核环节的职责和责任,强化主审和业务处负责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审核、复核力度。开展现场跟踪审理,审理人员提前介入,与审计人员共同研究问题的定性、表述的角度,对审计程序的规范性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进行审理,督促审计组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审计,进一步提高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审计质量的考核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成果质量考核指标,将其纳入对业务处和审计人员的考核体系,加大对审计报告、移送事项、审计信息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定期通报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信息等审计业务文书的审理情况,全面反映审理发现的问题和审理修改情况,促使审计人员进一步增强审计质量的意识,不断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整改的检查力度。制定审计整改检查办法和开展审计整改实地检查,加大整改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同时,促进不断提高该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质量,使处理处罚意见更加恰当、审计建议更具有可操作性。(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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