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制定措施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
为贯彻落实刘家义审计长关于“审计机关要做严格预算执行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模范”的重要指示,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开展财务问题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日前,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对2008年以来内部审计、外部财务检查等指出的财务问题开展全面清理,共清理出5类、22个问题,并在认真分析清理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对现有的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规范经费开支和审批程序,对于重要财务事项和重大财务开支,坚持由办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实行签报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外部财务检查,切实提高对制度的执行力。二是细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和经费管理,进一步细化专项经费预算并落实到责任处室,并将按月进行各项预算执行进度分析,采取措施确保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保证资金的使用绩效;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将审计业务经费细化到具体项目,力争做到审前调查有概算、正式进点有预算、审计过程有核算、项目结束有决算、年终考核有评估。三是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的预算标准合理配置资产;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资产,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相关程序,做好政府采购计划的上报和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严格履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手续,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将涉密电子设备移交吉林省保密机构集中处置。(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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