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深圳办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切实加强审计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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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理论研究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日前,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根据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理论研究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制定多项措施,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审计理论研究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审计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特派员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法规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主要组织指导专题研究、综合提炼审计信息、推进数据集中分析、推动数字化审计管理等研究工作,实现审计理论研究和转化应用工作在组织领导、研究内容、资源共享上的有机结合。领导小组下设办级审计理论研究组,由特派员担任组长,研究组的成员择优入选,设立秘书长一名,主要参与重点理论课题研究、审计信息综合分析、探索数字化审计管理等,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多出“精品”。同时,在领导小组下成立各处室审计理论研究分组,按照处室职责在相应专业领域、相对固定的被审计对象中开展研究,鼓励审计理论研究各分组跨领域开展研究工作。审计理论研究分组成员原则上由处室成员当选,分组组长为部门负责人,工作任务为立足审计开展研究,以研究促审计,力争多出业务成果,多出骨干人才。
    
    二是以应用研究为主,提高理论研究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审计理论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研究课题应按“实践急需、一线需要”的原则确定,服从于审计署审计理论研究规划、服务于该办审计工作,与审计业务成果提升相结合,大力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功能。要求审计理论研究注重向审计工作成果转化,具备有效性,继续研究和探索数据集中分析的做法,继续走审计信息综合分析路子,为提升审计成果服务;注重理论创新,具备前瞻性,对审计署取得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和借鉴,开展理论创新,为推动审计创新服务;注重突出深办特色,具备针对性,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和事项的分析研究,开展专题调研,为争创一流特派办服务。该办还将审计理论研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确立科研课题项目,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原则上各处室每年至少负责一项课题,其中业务处可结合审计实施方案的制订统筹考虑科研课题,该办从各处室负责的课题中确定重点课题。同时鼓励各处室积极参加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各类理论研究活动。该办将根据审计理论研究的开展情况,择优选择优秀科研人员申请审计署及审计署科研所的重点课题。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考核力度,增加审计理论研究在处室和公务员考核中的比重,按照“加分为主、扣分为辅”的原则,将涉及审计理论研究的具体活动环节纳入考核体系;坚持进度考核,不定期通报进度完成情况;明确责任考核,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为处室负责人,对研究活动结果负责,未完成任务的处室,要对其处室及负责人考核扣分;强化成果考核,根据学术交流层次、成果转化应用等情况进行考核加分。对在科研课题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在职务晋升、主审竞岗、交流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审计理论研究活动给予必要的经费保证,对审计理论研究优秀人员、优秀部门、重点课题给予重点支持。
    
    四是丰富活动形式,加强宣传应用。坚持办好年度青年审计理论研究成果演讲会,为青年审计人员提供展示交流平台,倡导、鼓励不同学术思想和观点的交流,进一步活跃理论研究氛围。努力探索联合研讨之路,尝试与审计系统其他单位、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开展科研合作。积极搭建审计科研信息共享平台,订购专业数据库,共同分享审计理论研究中的经验方法、疑难困惑、案例探讨及优秀论文。做好审计理论研究的培训工作,开设审计理论研究课堂,实施“请进来”和“走出去”。“请进来”,即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到该办讲授开展审计理论研究的方法、当前审计理论及实践前沿与热点等;“走出去”,即走访审计系统内理论研究先进单位和有关院校,加强交流合作。建立成果应用转化机制,积极加强与相关业务司局的沟通,及时汇报最新研究成果,同时,加强与《审计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中国审计》《中国审计报》等报刊杂志的联系,提升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水平。(黄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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