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成都办积极服务审计项目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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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围绕该办提出“提升精气神,打造一流办”的工作要求,以“抓质量、促成果”为工作主线,以“质量更好、成果更多、服务更优”为目标,继续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促进审计成果提升。
    
    ——进一步发挥业务龙头作用,促进审计成果最大化。一是坚持研究型工作思路,积极发挥该办法规处的业务龙头和先导作用。采取“专人负责,集中研讨,共同提高,成果共享”的方式,由处内同志分别负责一个或几个专题,从背景、政策、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主要违规手法、审计对策、审计建议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定期在处内进行集中交流研讨,并将成果在办内共享,以提高处内人员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全办提升审计成果服务。二是加强专家库建设,积极发挥法规处在提升审计成果方面的保障作用。该处与人教处一道,通过建立专家库等方式,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和环保、工程造价等部门、单位的日常联系,完善法律和行政管理方面的专家咨询队伍。在充分利用专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突破能力的同时,在审计实施中及时介入,为业务处扩大审计成果提供专家支持。三是完善业绩考核制度,积极发挥法规处在加强激励、多出成果方面的促进作用。在总结2011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大格局审计特点和业绩量化到人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审计项目考核办法,并针对近年该办查处大要案成果较弱的情况,适当加大考核比重,以充分调动审计人员查处大案要案的积极性。同时,利用法规处掌握情况多、信息量大等特点,确定若干题目,主动挖掘、提炼综合性的审计信息,确保审计成果的最大化。
    
    ——深化审计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审计质量零缺陷。一是强化集体审理制度,并在一些重点项目中尝试评审专家委员会制度,发挥评审专家在解决审理争议、提升审理质量等方面的作用,为审计业务会议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二是深化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审中抽查力度,继续探索跟踪审理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过程审理与结果审理的有效结合。三是细化审理流程,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进行审理,完善审理资料交接、审理过程记录和审理文书存档等程序性管理工作,加强审理结果的运用,将审理结果跟审计项目考核挂钩。(曾军 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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