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加强审理工作力度有效提升审计质量控制水平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9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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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为进一步提升审计业务文书的质量,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创新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加大审理的深度和广度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审理成果的作用,实行审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审理是审计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该办着重从两方面做好审理工作,一是在审理的广度上,将所有的重要审计情况、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果类文书均纳入法规处的审理范围;二是在审理的深度上,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发出的环节即开始审理,不仅关注主要违规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评价定性及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等,还要重点关注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审计实施方案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等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并创新实行审理结果的定期通报制度,初步建立了以审理促审计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
    
    该办实行了审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在最新一期的审理情况通报中,共通报了8个财政审计大格局项目的12篇审计结果类文书和35篇审计信息的审理情况,涵盖了问题定性、问题金额、实施方案执行等问题。审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一方面可以提醒审计干部关注审计业务中容易出现的各类问题,使审计干部通过学习审理案例,充分认识到目前审计业务文书存在的欠缺与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尽量避免,起到警示的作用。更重要的一个方面可以起到培训教育的作用,通报不仅指出了审计业务文书存在的问题,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还列示了审计业务文书修改后的结果,使审计人员全面了解审理的前因后果,对有效提高该办审计质量控制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作用。(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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