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京津冀办采取有力措施完善财政审计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0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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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的意见》,改进和完善财政审计工作,全面提升财政审计工作质量和成果水平,日前,审计署驻京津冀特派办制定了《财政审计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办法》。该办法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工作思路,为紧紧围绕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开展财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组织机构
    
    该办法在项目组织领导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由该办成立财政审计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财政审计的工作目标及审计内容、重点,审议财政审计总体实施方案和审计项目组实施方案,统筹协调重大审计事项及审计资源安排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此外,该办为提升组织协调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还设立了四个工作小组,分别是资源整合组,负责协调人力资源整合工作;政策法规组,负责向审计组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分析研究组,负责财政审计各项目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和对外宣传工作;廉政监督和“创先争优”活动推进组,负责监督检查财政审计各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党支部工作。四个工作小组成为项目开展的坚实的组织基础,为项目顺利进行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和帮助,是该办管理创新的亮点之一。
    
    二、明确审计目标 强化审计程序
    
    该办法对审计准备阶段的工作作出规定,包括组成审计组、审前培训、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等内容。该办尤其对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进行细化,不仅对总体实施方案和审计项目组实施方案提出要求,还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提出了审计小组审计操作方案的编制,审计操作方案对延伸审计作出具体安排,包括延伸单位、延伸目标、延伸事项、成果预测、人员安排、方法步骤、预算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这一规定弥补了现有制度中有关延伸事项的空白,成为该办管理创新的又一亮点。
    
    三、提出精细化要求 提升审计成果
    
    该办法对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做出精细化要求,涉及召开审计进点会、财政审计工作动态、延伸审计事项申报及审批、在审计现场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计算机技术的运用协调沟通、审计项目组会议、重要审计事项督办、审计信息、审计实施方案调整及审计成果等多个方面。
    
    该办法的实行,在实际工作中体现了财政审计的宏观性、政策性、综合性和建设性作用,成为财政审计项目实施的操作指南,有助于项目管理水平和审计成果水平的双提升。(韩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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