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沙办四项措施努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0日】
【来源:审计署长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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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积极稳妥地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近年来,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真抓实干,从基础工作着眼,从工作细节入手,努力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一、坚持支部推荐、群众评议和“推优”制度。发展对象的确定一般先由各支部组织党员讨论,推荐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通过,然后机关党委到各支部征求群众意见,根据支部和群众的意见由党委集体讨论,确定上报年度发展计划。对团员和青年中确定的发展对象,还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优”程序。 

    二、积极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该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公示制办法,在全办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增强了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的力度。在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过程中,除按规定进行公示外,部分支部还结合工作实际,让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述职,党员和群众进行量化打分等,拓宽了公示形式、扩大了群众参与度,将组织把关与群众监督落到了实处。 

    三、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该办坚持每年举办两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次脱产培训三天以上,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形势任务教育。通过强化培训考核,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思想上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四、加强预备党员培养考察。一是坚持预备党员按期汇报思想制度,要求预备党员,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二是加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考察,坚持季度考察与预备期满全面考察相结合、单位表现与社会表现相结合、关键时刻与一般情况下的表现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表扬鼓励相结合,严格教育、严格质量,不搞迁就照顾。(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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