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郑州办从三个方面入手强化审计风险防范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9日】
【来源:审计署郑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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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审计准则贯彻落实,提高审计质量,做好防范、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从三个方面入手,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促进审计业务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审计风险控制。
    
    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审计风险防范意识。专门召开审计业务分析会,进一步强调审计人员要依法审计,严格遵守国家审计准则,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实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要求各处负责人学会两手抓,即一手抓成果,一手抓质量,并结合当前审计工作特点,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风险分析与控制能力,努力做好审计风险防范工作。
    
    二、强化分级责任,做好审计质量风险防控。该办通过总结以往审计项目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修订执行现场审计管理办法,明确审前调查思路和重点,规范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加大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力度,坚持现场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现场审理制度。细化审计组长、主审、审计成员在每个审计环节的职责范围,划清责任界限,健全问责机制。细化审计项目完成时限、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和工作实效,全方位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处理好审计任务、审计力量和审计风险之间关系,强化过程控制,防范审计质量风险。
    
    三、创新审计廉政机制,做好廉政风险的防范。一是以“抓好廉政促审计,抓好审计促廉政”为为主线,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着力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层面不断改进廉政机制,细化该办审计项目廉政档案管理办法。二是明确审计项目牵头处室处长和各审计小组组长定为廉政档案第一责任人,强化廉政风险的管理。三是坚持依法审计,完善审计纪律公示、审计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和廉政责任追究等制度,着力保证审计工作独立性,进一步规避廉政风险。四是加大对审计现场廉政监督和对被审计对象的回访力度,确保现场检查面和审计项目回访率不低于80%。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在审计项目中违反廉政纪律的,取消处室评先或个人评优资格,确保审计纪律严肃性,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的预防和控制。(詹树鹏 朱瑞 池潇 李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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