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试行“双主审”制度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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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审计业务成果,近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科学整合人力资源,加大信息化审计力度,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设立业务主审和计算机主审,试行“双主审”制度。

    该办在审计实施方案中规定了计算机主审的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并专门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计算机主审主要工作职责,明确了计算机主审在项目前期调查、组织实施、报告汇总、后续管理等四个阶段的主要工作职责,突出了信息系统审计、业务数据分析和方案附表汇总等工作重点,明晰了信息系统审计责任制、业务数据分析核实派单制、报表汇总三级校验复核制,提出了办、处、组、员四级管理目标责任制,既保障了计算机审计的有序开展,促进了审计项目的稳步推进,又培养了具有现代信息技术思维方式和技能的复合型审计人才。

    “双主审”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明确了计算机审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使计算机审计骨干在工作中能够结合工作重心和要点开展审计,做到了目标明确、提纲挈领。二是规范了计算机审计业务流程。通过明确人员职责、组织分工以及工作流程提高了审计的规范性,做到了明晰责任、有章可循。三是突出了计算机审计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计算机审计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始终,有利于信息化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在工作中大展身手,深挖细核,力求突破,促进了审计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做到了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四是提出了加强经验总结和信息数据安全的具体要求。更加注重计算机审计的后续加工整理、制度方法的补充完善、数据信息的安全防范,做到了总结成效、安全可靠。(董德新 夏友利 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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