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深圳办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构建惩防腐败体系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8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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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坚持宣传教育、建章立制和检查监督三方面齐头并进,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逐步建成了具有审计机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该办自觉将科学发展观融入惩防体系建设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不断改进工作,以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该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教育、预防、制度上来,让这项工作伴随着审计工作全过程,抓苗头倾向,从源头上控制,变事后惩治为事前监督,变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从根本上杜绝腐败问题的出现。
    
    二、突出特色,发挥群众监督效能。2006年,该办成立机关事务民主评议小组,为普通干部参与到机关重大事项管理中提供良好平台。重大经济事项,在提交办领导审议前一律经过民主评议小组评议,评议小组的意见将作为办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一般性经济事项,承办部门必须将有关资料报民主评议小组备案,以便事后抽查。机关民主评议小组成立以来,先后对房屋分配与租赁、食堂管理、车辆维修等机关管理事务进行评议,出具的评议意见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机制上保证了机关事务决策公开透明,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受到干部职工一致好评。几年来,通过延续民主评议这一做法,扩大了群众的参与面和知情权,有效地避免了不廉洁行为发生。
    
    三、积极探索科技防控新渠道,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效能。2012年,该办着手研发审计署深圳办廉政风险动态管理模型,在现有OA审计管理系统操作平台中开辟了风险防控区,新增了廉政教育、风险提示、分类管理等7个功能模块,分别从前期预警、中期监控、后期跟踪三个层次,对登记、签报、会议、公告等四类事项进行全过程化管理,将流转过程出现异步处理,重要事项、大额资金使用提出异议等事项均自动升成廉政风险预警。同时该办又结合审计项目管理平台,拓宽纪检干部对审计项目、审计人员、审计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的渠道,实现风险监督由“人盯人”向“计算机盯人”的转变,减少廉政风险发生。(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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